1.輕的物品放上面、重的置於下面。確實封緊箱子,尤其放重物的箱子,底部要確實封牢。(封箱膠帶最好用透明膠帶,其黏力較強)
2.箱子如有空隙以致物品會晃動,應用報紙、保力龍等緩衝材卡緊。
3.箱子的重量是一個人可以搬動的,而且紙箱不要太大,以免不易搬運。
4.易碎物品或重物,在紙箱外一定要標明「易碎、注意」、「重物、底座朝下」
5.可將打包物品做張清單,以便找尋、整理。
6.若遇到容易下雨的季節,耽心物品淋濕,請預約箱型車,或自行將物品加強一層防雨布
1.零星物品儘量裝箱,以免搬動後散落四處。
2.每天必用物品裝在一起,如公事用品、小孩的課本、文具或盥洗用品…等,且於紙箱外註明、做記號,以利找尋。
3.其他如衣服、書籍…等,可按使用的頻率、重要性,再分類打包。
4.急救箱、藥品…等急救藥品,另外包裝並且標明,以防一時急用。
5.抹布、清潔劑…等清潔用品,另外打包,以便到新居時可以打掃。
6.將打包好的物品分區,易碎、貴重家電等紙箱放在一起,不但易於找尋,也易於提醒搬家公司注意。
7.拆卸物品、打包和註記:在搬家前幾天將各類物品拆卸、並分類綑紮妥當;同時在箱外用簽字筆註明箱內所裝填物品的內容,以免忘記箱內物品的內容。並可在箱外編號,搬運後馬上可以知道是否有箱子遺漏
1.季節性物品(如棉被、毛衣)可以先行打包。
2.神明、祖先牌位,可請教長輩遷移方式。
3.要注意拆卸的零件收放,以免日後組裝困難。
4.冰箱先拔除插頭,再清空,不要放東西於裏面。
5.冷藏食品可先用小型冰櫃保存。
6.鍋子可疊在一起,但鍋子之間用紙張等做緩衝材。
7.碗、盤子等食器用紙張等緩衝材包好,並於箱外著明「易碎物品」。
8.瓶子類用紙張等緩衝材包好,並於箱外著明「易碎物品」。
9.刀類用厚紙板將刀鋒包起,並用膠帶黏住、固定。
10.音響、錄影機等電器用品,背後插座最好註明。
11.燈具用緩衝材包好,並於箱外著明「易碎物品」。
12.貴重物品最好隨身攜帶或先置放與親友家中。
13.衣櫃、桌子需將內部清空,並鎖上(鑰匙注意收放)或用膠帶固定。
14.有損壞、故障物品,請先告知搬家服務人員
15.洗衣機要先拔除插頭,再將內部廢水完全排除
1.不要用的家電和衣櫥…等大型廢棄物,得事先送人或請人回收(可與清潔隊聯絡)。
2.因為搬家公司無法進入公立垃圾場,所以無法協助清運垃圾或廢棄物,或需要另外收費。
碰到搬家公司強索不合理費用,要設法保全證據,就算不知對方真實姓名, 也要設法記下車號、留下收據,事後再報警,不須當面發生衝突;而且搬家有公定價碼,如強索高價就有犯罪嫌疑。---林振煌律師